
在建筑工程领域,质保金的返还常常引发纠纷。原告XX建筑安装企业承建被告XX的综合楼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被告却长期拖欠占总工程款17%的质量保证金。原告委托安徽安庆梅鹏律师提起诉讼,被告则反诉称已超付工程款,要求原告返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证据审查定基调
梅鹏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投入到对案卷的细致查阅中。他仔细研读生效判决、竣工验收记录和合同约定等关键证据。在昏暗的办公室里,他逐页翻看文件,用红笔标记出重要信息,反复核对每一个日期和条款。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审查,他明确了案涉工程缺陷责任期已届满,质保金返还条件成就,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精准驳斥破反诉
庭审中,被告方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工期延误、质保期未届满等理由抗辩。梅鹏律师沉着应对,凭借之前对证据的深入研究,逐一驳斥被告方的反诉请求。他指出被告主张的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工期延误责任不在原告,超付工程款已由另案处理,本案不构成重复诉讼。他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陈述观点,每一句话都有证据支撑,让被告方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法理运用促胜诉
梅鹏律师不仅在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上表现出色,还熟练运用建设工程质保金相关法律规定。他精准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促成法院认定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梅鹏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XX应全额返还质保金,被告B因财产混同承担连带责任,驳回被告XX全部反诉请求,成功维护了原告XX的合法权益。
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执业5年来,在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凭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复杂的法律纠纷,是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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