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投资起纠纷
原告A受被告A邀约投资某光伏施工项目,支付200000元投资款并约定占股10%。然而,项目合作产生纠纷,被告A仅返还38000元,剩余162000元拒不返还。原告A委托魏建明律师提起诉讼,一场围绕投资款的纠纷就此展开。魏建明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开始全面收集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做准备。
一审奠定胜基础
在一审阶段,魏建明律师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它全面梳理200000元投资款的支付凭证、双方关于合伙占股的沟通记录、原告A参与项目的相关材料等。通过有效举证,证明了原告A与被告A之间的二人合伙关系,有力反驳了被告提出的“三人合伙”主张。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A向原告A返还剩余投资款162000元,为二审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审精准破难题
被告A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案涉项目为三人合伙,投资款应由案外人返还。面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魏建明律师逐一梳理上诉要点,制定了针对性的答辩策略。它从“合伙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出发,重点举证证明“投资款直接支付给上诉人、无原告签字的三人合伙协议、原告未与案外人形成合伙合意”等核心事实,否定了三人合伙关系的存在。庭审中,它精准援引《民法典》中关于合伙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举证责任,让上诉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胜诉保障权益
经过魏建明律师专业、严谨的二审代理,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被告A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540元由被告A负担,确保了委托人162000元的胜诉债权得到法律确认,避免了委托人因上诉人上诉产生的维权风险,切实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魏建明律师用专业与责任,为委托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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