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5月18日,在某区域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停车起步时,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摩托车侧翻后撞到路边行人,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行人无责。被告一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了1.8万元医疗费,被告一额外补偿10万元。死者的三位近亲属为维护权益,找到了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王帅龙律师。王帅龙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等民商事诉讼案件。
这起案件存在不少难点。被告二提出“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的抗辩;保险公司A称“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保险公司B则提出“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这些抗辩给索赔带来了很大阻碍。
王帅龙律师接案后,首先全面固化证据,收集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各方抗辩,他一一进行应对。对于被告二的抗辩,结合交警结论合理界定责任;对保险公司A,提交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全额赔付;对保险公司B,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同时,他精准核算损失与责任划分,明确总损失金额,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一是遇到交通事故,要及时固定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发票等都很重要。二是面对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不要轻易妥协,要积极收集证据反驳。三是赔偿金额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精准核算,确保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遭遇交通事故纠纷时,不要慌乱,专业的律师能帮我们理清思路、维护权益。本文案例由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王帅龙律师提供,他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在交通事故等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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