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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气氛紧张,再审申请人葛XX因与被申请人鄢XX、周X某的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在此申请再审。葛XX一脸急切,坚称一二审法院认定其垫付合伙亏损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要求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它垫付的392972.2元亏损及已履行的45226.2元租金债务。
精准锁定争议焦点
周X某委托了李光伟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再审审查程序。李光伟律师擅长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它接手案件后,迅速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为合伙亏损举证及亏损分担的合法性。
构建严密抗辩思路
李光伟律师针对葛XX的再审主张逐一抗辩。它仔细研究案涉鉴定意见,发现被申请人退出时合伙无亏损且有节余。它指出,葛XX未经同意的投入亏损不应由周X某承担。同时,周X某已实际退出经营,对后续合伙事务及支出不知情。而且,葛XX提交的鉴证材料不全、单方证据无法证实亏损情况,其诉请无事实依据。
驳回再审申请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葛XX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单方证据无法证实合伙盈亏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租金属于合伙成本支出,不宜单列要求合伙人分担,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
李光伟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严密的抗辩思路,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依据的债务分担责任。它在合同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再次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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