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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舞台上,一场关于管辖权的纷争悄然上演。上诉人饶X与被上诉人单世中因民间借贷纠纷,就案件管辖权问题产生了激烈争议。单世中委托了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的苏湖城律师为其代理此案。
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是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刑专委主任,同时担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还身兼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等多个身份,在法律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
管辖权争议焦点
上诉人饶X上诉称借款担保合同实际签订地在台江区,应由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并移送案件。而被上诉人单世中依据合同约定向合同签订地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代理逻辑
苏湖城律师在代理此案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强调合同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书面协议有效。被上诉人单世中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符合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
法院最终裁决
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饶X虽主张合同实际签订地在台江区,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关于应由台江区法院管辖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苏湖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助力被上诉人单世中在这场管辖权争议中维护了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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