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舟山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当事人余X面临着复杂的局面。他有行政处罚前科,到案初期还未如实供述,看似处于不利境地。然而,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毕罗春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余X展开了一场精彩的辩护。
毕罗春律师,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9201110581169,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截至当前,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5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具备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能力。
案件详情
20XX年XX月至XX月期间,被告人李X等四名货车司机在岱山县XX某堆场两次盗窃电缆线,销赃得款约49,200元。余X作为个体收购人员,明知电缆系犯罪所得仍两次收购,获利约3,000元。而且余X曾因收购赃物被行政处罚、因故意伤害被不起诉。案发后,余X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但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后来才认罪认罚并退赃3,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辩护策略
毕罗春律师作为余X的辩护人,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指出犯罪数额中废电缆应予扣除(未被采纳),还强调余X犯罪情节轻微、有认罪认罚和退赃情节,并且提及余X家庭困难等情况,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突破
毕罗春律师抓住认罪认罚和退赃这两个关键因素,尽管余X有行政处罚前科、到案未如实供述,但通过认罪认罚具结和全额退赃,成功使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余X有期徒刑十个月,避免了加重处罚。虽然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法院在法定刑期内给予了较低刑期(十个月),与主犯盗窃罪刑期(一年一个月)相比,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案件结果
最终,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缴赃款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毕罗春律师通过有效辩护,使余X在同类犯罪中获得了合理刑期,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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