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深律师:执业多年经验深厚
张居宽,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中共党员。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自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他身兼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还是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执业多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
专业领域:多领域展现专业实力
张居宽律师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凭借省财税委委员的身份,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同时,他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其擅长领域还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
原告与三被告因《投资合作协议》引发纠纷,原告诉请三被告支付剩余投资回报款2万元、归还投资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支付律师费1万元和保函费1000元。原告称已按协议出资50万元,被告仅支付部分投资回报款,剩余款项未按约支付;三被告分别辩称与原告无合同关系、案涉款项实为借款且本金金额不符、相关行为属职务行为或保证责任已过期限等。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刘X的代理律师参与此案。
案件审理: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判决
法院于2025年3月17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审理中,法院围绕案涉协议性质、合同相对方、本金及利息数额、相关费用承担等争议焦点,对各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审查,结合转账记录、合同文本等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最终判决被告刘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38862.88元及利息(以238862.88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8日起按年利率14.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1万元、保函费1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与被告刘X按比例分担。
执业理念:以当事人利益为重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树立精品意识,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他凭借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以及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使相关法律风险得到合理有效的预见和及时的处理,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