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X被指控的合同诈骗案发生在2016-2018年期间。他与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和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尤其是2017年4月底,周X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161万元。虽然后来他陆续归还了145万元,但还是被指控参与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周X及其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能为他辩护的律师,最终找到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贾琦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公诉机关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一旦罪名成立,他将面临重刑。而且,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和多起事实,情况十分复杂。贾琦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了卷宗,多次会见周X,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他发现,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并且,周X在案发前已主动归还绝大部分款项,行为更接近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另外,周X在其他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有明显区别。
基于这些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贾琦律师的意见。判决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上,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这个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一是在商业活动中,要注意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避免因一时疏忽陷入刑事风险。二是如果不幸涉罪,积极退赔、悔罪表现等情节在量刑时会起到重要作用。三是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的专业分析和辩护策略可能会为你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
本文案例由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提供,贾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多年,擅长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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