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某某违章驾驶,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江苏XX建设公司在施工路段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防护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因素。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大队认定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然而,在赔偿问题上,于某某等五人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却陷入了僵局。于家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痛苦,却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差点因为缺乏法律知识,错过争取合理赔偿的机会。
在困境中,于家五人找到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刘刚律师。刘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纠纷案件。他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后,发现江苏XX建设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没有尽到在施工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的义务。这一发现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突破点。
刘刚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指出江苏XX建设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他收集了事故现场的证据,包括施工路段没有警示标志的照片等,以此来证明江苏XX建设公司的过错。在法庭上,刘刚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为于家五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赔偿于某某、于甲、于乙、赵X、朱X共计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这个结果对于家五人来说,是一个迟到的安慰,也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
法律建议:
第一,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施工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因自身过错引发交通事故。
第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及时收集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这对于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非常重要。
第三,如果在赔偿问题上与对方协商不成,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次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普通公民,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当遇到法律问题时,不要慌张,要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本文案例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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