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夫妻感情有时会经历各种波折,一些夫妻在冲动之下选择了去申请离婚,可冷静下来又后悔了。这时候就会关心撤回离婚申请的时间问题,很多人以为离婚撤回申请的时间是六十天,事实真的如此吗?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及撤回申请时间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说,并不是统一的六十天撤回时间,而是有两个不同阶段的三十天规定。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周一受理了他们的申请,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周一开始算的三十天内,小张要是后悔了,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在这三十天内去撤回申请。
二、撤回申请所需材料及流程
如果要撤回离婚申请,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后,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主要核实申请人身份、申请时间等信息。核实无误后,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将相关材料存档。
就拿上面例子中的小张来说,他要撤回申请,就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回执单,到当初申请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好申请书,等工作人员核实后,拿到确认单,这撤回申请的事儿就算完成了。
三、冷静期届满未申请发证的后果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要是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为了避免一些夫妻因为各种原因在冷静期后又搁置了离婚这件事,法律做了这样的规定。
比如,小王和小赵在离婚冷静期内都没撤回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两人都因为工作忙等原因,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就会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四、再次申请离婚的注意事项
如果撤回了离婚申请或者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后,夫妻又想离婚了,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登记流程。还是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像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然后重新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
离婚撤回申请的时间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再次申请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怎么处理,以及再次申请过程中遇到各种手续问题该如何解决。要是遇到这些复杂的情况,自己拿不准该怎么做,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更为安心和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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