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有个朋友和我吐槽,说他和老婆因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两人在气头上就跑去民政局要离婚。到了那儿工作人员让他们先回去冷静冷静,过段时间再来。他当时就纳闷了,离婚还得冷静?其实这就是离婚冷静期的体现。现在离婚的情况越来越多,有时候夫妻可能是一时冲动就想离了,为了避免这种冲动离婚的现象,法律就设置了离婚冷静期。那么离婚真的有冷静期吗?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保留。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小李和小张去申请离婚登记,从拿到受理回执单开始算,这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在这期间,小李突然不想离了,那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二、适用范围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情况。如果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比如小王和小赵感情不和,小王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就不会有离婚冷静期。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注意事项
在冷静期内,双方要保持理智,认真思考婚姻问题。如果确定要离婚,在冷静期届满后要及时按规定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比如小美和小帅在冷静期内没有好好沟通协商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后又因为财产问题闹上了法庭。
离婚冷静期过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离婚协议的履行问题,一方不按照协议分割财产或者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又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发现有隐瞒财产等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不用再为这些棘手的事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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