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锡林郭勒盟,宋X的工作遭遇让他陷入了一场劳动纠纷之中。20XX年X月9日,宋X入职XX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副部长,本以为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然而公司仅按12000元/月发放他8、9月工资,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引发了他与公司就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欠付工资、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工资等问题的争议。
宋X委托了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的温志晶律师全程代理此案。温志晶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已有7年,是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锡林郭勒盟本级法律援助人才库成员,具备律师执业与公司法务双重实务经验。她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及民刑交叉案件办理,在办案中注重证据链构建与法律逻辑梳理,精准把握本地司法实践与裁判规则。
温志晶律师先向东乌珠穆沁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宋X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XX年XX月X日解除,判令天地公司补发工资,驳回加班费诉求。但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温志晶律师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资标准认定、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等核心要点进行举证、质证。法院结合电话录音、考勤表、微信聊天记录、仲裁庭审笔录等证据全面核查案件事实。最终,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驳回宋X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改判XX公司向宋X补发工资、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判决理由是一审工资计算有误予以纠正,且天地公司在仲裁阶段自认宋X存在加班事实,且未提供考勤证据,应依法支付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温志晶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宋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全区律师工作课题调研文章二等奖、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等多项荣誉,在劳动争议等领域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办案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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