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这件事儿,现在可不是说离就能离的,国家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很多人在提交离婚申请后,因为各种原因,可能一方就不想离了,或者一方有事没办法和另一方一起去领离婚证。这时候就有人会问,一人在冷静期过后能不能去领离婚证呢?这确实是个让人纠结的问题,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
一、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的新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原件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一人能否领离婚证的答案
答案是不能。根据规定,冷静期届满后,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冷静期过后,小张一个人跑去婚姻登记处说要领离婚证,工作人员肯定是不会办理的。因为离婚是涉及到双方身份关系变更的重大法律行为,需要双方都表达出最终的离婚意愿,并且共同完成相关手续,这样才能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的处理办法
要是冷静期过了,一方不愿意去领离婚证,这婚就离不成了。另一方如果还坚持要离婚,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以诉讼离婚为例,坚持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并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四、申请离婚的具体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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