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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的一天,江阴的王某某收到妻子提出离婚的消息,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岳母和妻子竟想将他们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据为己有,这房子登记在岳母名下,王某某陷入了困境。
借名买房起纷争
王某某与妻子婚后出售婚房,先买了7XX室高层,后因房价下跌等原因换购同小区4XX室洋房。因岳母名下无房,为节省契税和规避开发商审计风险,便用岳母名义购房,王某某夫妻付了首付、装修款,偿还贷款。如今面临离婚,岳母和妻子却称房子是岳母个人出资。王某某委托了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团队维权。邹炳昂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千余件案件,擅长婚姻家事领域。
证据梳理破困局
邹炳昂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他们查看7XX室高层退房及退款银行流水、4XX室洋房首付款支付凭证、贷款账户还款记录、装修合同及付款凭证、王某某缴纳水电费的记录。尤其关键的是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岳母明确表示“我又不要你们写我的名字,你们两个人开头同意的,替你们省钱”。通过这些证据,邹炳昂证明了首付款来源、贷款偿还、装修出资和实际居住等情况,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交锋获全胜
庭审中,被告辩称购房款是还款,第三人也说房子是被告所有。邹炳昂针对“购房款系偿还借款”的主张,分析指出被告借条是在王某某不知情下单方对账形成,转账时间、金额与购房款不对应,不能证明夫妻共同借款。法院采纳了邹炳昂的意见,认定借名买房事实成立,借贷关系不成立。一审判决确认房产归王某某夫妻共有,案件受理费及诉前保全费由被告负担,王某某的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支持。
邹炳昂在婚姻家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这次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精准分析,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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