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胡X面临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指控,且被认定为多次组织时,他几乎陷入了绝望的深渊。公诉机关的指控如山般压来,似乎已将他的未来封死。这正是刘学勤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刘学勤是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
接手案件后,刘学勤律师迅速投入到对案件事实的梳理中。他深知,要为胡X争取从轻处罚,就必须精准定位辩护要点。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胡X未直接参与办理虚假签证及陪同出入境等核心组织行为,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在越南介绍相亲对象,作用相对次要。确定这一要点后,刘学勤律师在法庭上坚定地指出:“胡X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非主导者,他的行为相较于直接组织偷越国境的核心行为,作用明显次要。”这一观点的提出,为胡X被认定为从犯奠定了基础。
除了从犯罪行为的作用方面进行辩护,刘学勤律师还关注到胡X的其他从轻情节。他了解到胡X当庭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同时,胡X家属已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3000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危害。在庭审中,刘学勤律师积极与公诉人、法院沟通,他诚恳地说:“胡X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通过退缴违法所得的方式,表达了他弥补过错的决心。希望法庭能够综合考虑这些情节,对他从轻处罚。”
刘学勤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有着自己独特的办案习惯。他在会见胡X前,会花很长时间观察胡X的微表情,以此来判断胡X的真实想法和心理状态。在研究案件材料时,他习惯把相关的合同、笔录等文件读出声,通过这种方式来找逻辑断层。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动作,却体现了他对案件的高度负责和专业素养。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刘学勤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胡X减轻处罚,判决胡X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违法所得3000元予以没收。案件结束后,胡X对刘学勤律师充满了感激。而刘学勤律师只是默默地整理好案件资料,准备迎接下一个挑战。他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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