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一旦处理不当,企业就可能遭受经济损失。某会计师事务所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与某文旅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让他们陷入了困境。这时,蒋顺花律师挺身而出,凭借其专业能力和独特策略,成功为委托人解决了问题。
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600件案件。她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作为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她在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公司法务等领域颇有建树。
在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蒋顺花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委托人是否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文旅公司拒付审计费的理由是否成立。蒋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
首先,她聚焦证据梳理。全面核查《专项审计业务协议书》、审计报告、增值税发票等证据,发现委托人不仅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审计工作,还在2022年4月出具审计报告并交付给文旅公司,且文旅公司已实际使用该报告。2023年3月重新开具金额准确的52704元发票,这一系列行为完全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前提条件,形成了完整的履约证据链。这一步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基础,就像建造房屋时打好坚实的地基一样,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撑。
接着,针对文旅公司提出的抗辩理由,蒋律师进行了针对性反驳。文旅公司提出“委托人逾期交付报告有权解除合同”“未收到催款通知”“不支持利息”三项抗辩。蒋律师逐一回应,指出委托人虽逾期12日交付报告,但文旅公司已实际使用报告且未在法定期间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委托人交付报告及发票的行为本身具有催款性质,文旅公司以未收单独催款通知拒付无依据;利息主张虽因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未获支持,但不影响核心审计费的支付义务。这种精准的反驳,让对方的抗辩理由不攻自破。
庭审中,蒋律师明确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委托人已全面履行审计及交付义务,文旅公司实际使用报告却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同时,双方已一致认可审计费金额为52704元,文旅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付缺乏事实及法律支撑。最终,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文旅公司支付审计费52704元,案件受理费也由文旅公司承担。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蒋顺花律师的独特竞争力在于她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在处理案件时,她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而是深入挖掘案件的核心问题,通过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不可避免。蒋顺花律师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企业自身也应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从源头上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蒋顺花律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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