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星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起执业于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他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类案件,同时在其他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凭借专业能力,他荣获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先进个人”、襄阳市第五届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等荣誉。此次,李星星律师凭借出色的证据梳理能力,成功代理一起劳动者对抗央企的案件。
背景:劳动者维权困境
当事人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连续工作11年,担任项目管理岗位。在职期间,他认真履职,还多次为项目垫付各类费用。然而,自20XX年开始,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拒不退还员工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也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多次沟通无果后,当事人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面对强大的央企,当事人维权之路困难重重,陷入了极度焦虑之中。
梳理:关键证据的挖掘
李星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全面梳理了11年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及被迫解除通知等关键材料。在梳理过程中,李星星律师仔细查看每一份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发现,工资流水清晰地显示了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的事实;绩效文件表明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转款凭证和报销审批记录则证明了当事人为项目垫付费用的情况。通过这些证据,李星星律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抗辩:应对央企的挑战
庭审中,央企单位提出多项抗辩,试图大幅减轻责任。他们仅认可小额欠薪、以项目停工为由拒发绩效、主张综合工时制不支付加班费、称年休假已过时效、风险抵押金属于投资性质、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争议等。面对央企的强硬态度,李星星律师毫不畏惧。他逐一针对性抗辩:一是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明确,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二是单位长期欠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是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全额退还;四是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实清楚,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五是未休年休假工资在仲裁时效内,应予支持;六是经单位平台审批的报销款属于履职必要费用,应当支付。李星星律师的抗辩有理有据,让央企律师无言以对。
胜诉:法院支持核心诉求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星星律师方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支持当事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最终,法院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当事人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听到判决结果,当事人激动不已,从最初的焦虑不安到现在的充满信任,他对李星星律师的专业能力充满了感激。
本案从争议事项多达十余项,到最终法院全面支持核心诉求,充分展现了李星星律师在劳动维权中证据梳理、庭审对抗、法律适用、诉求设计的专业价值,也为建筑行业劳动者向央企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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