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11年10月30日,某公司与业主方签订了《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承接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2013年7月23日,杨X与该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包工包料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2020年9月19日结算时,杨X与公司就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产生分歧,杨X起诉后,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支付金额不服,引发了二审。
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一审判决对公司不利,如果维持原判,公司将承担高额的额外费用。而且建设工程纠纷时间跨度长,财务凭证不健全,当事人对当时工程款支付细节的记忆也很模糊,这让公司在二审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差点就只能接受一审的不利判决。
在这关键时刻,公司找到了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的聂嘉仪律师。聂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9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她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也因为涉案工程进行了相关诉讼,从一审打到了再审,聂律师又分别去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全部材料深入研究。
聂律师多次约见公司负责人,试图让负责人回忆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反复交流和对银行转账明细的研究,负责人回忆起一个重要情况: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打到共管账户,未经授权钱无法转出,且大部分工程款是业主方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分别向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且到款当日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聂律师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转到了杨X账户。这就是关键的一步,通过深挖银行流水,找到了有力证据,证明这两笔钱已支付给杨X。因为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支付凭证是关键证据,这两笔转账记录直接影响了案件的走向,所以非常管用。
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向杨X支付的事实,为公司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不要轻易放弃,要积极寻找证据,专业的律师能够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线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给大家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
第一,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各项条款,特别是涉及金钱支付的部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第二,保存好所有与合同相关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发票等,这些在纠纷发生时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第三,遇到法律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他们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法律纠纷,不要害怕,要积极面对。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聂嘉仪律师寻求咨询,相信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大家都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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