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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X日,原告李X1将被告李X2、王X、李X3、李X4、李X5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北京市XX区XX院的拆迁腾退利益,索要补偿款608982元。李X1认为自己作为继承人,有权分得拆迁利益,双方矛盾就此爆发。
梳理证据,明确抗辩方向
彭艳军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擅长处理继承、房产等纠纷案件。接手此案后,他仔细查阅卷宗,逐页核对购房合同、赠与协议、遗嘱等关键文件。发现19XX年李X某去世后,19XX年X月X日李X购买辛庄X号院,且20XX年X月X日李X将房屋赠与李X2。彭艳军律师以此为基础,制定了从购房时间、赠与行为、建房出资等方面进行抗辩的策略。
证人出庭,还原案件事实
庭审中,彭艳军律师申请胡XX、申X、吴X、张X某、胡X等证人出庭作证。胡XX、申X证实李X自愿将房屋赠与李X2;张X某、胡X证明李X2、王X出资在院内建房。同时,针对李X1提交的证明李X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据,彭艳军律师指出这些证据无法充分证明,且结合证人证言,李X生前能独立生活。
判决胜诉,维护被告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辛庄X号院北房三间、东房两间系李X个人财产,赠与协议有效,新建房屋系李X2、王X出资所建,遗嘱无效。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李X1的诉讼请求。彭艳军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彭艳军律师执业多年,处理过众多继承、房产纠纷案件,在这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总是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合理的法律运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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