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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起因
2021年12月,被告郭X醉酒驾车搭载原告张X等人时发生追尾事故,致张X重伤,产生42万余元医疗费。经交警认定郭X负全责,张X遂将驾驶人郭X、车辆实际控制人郭B、车主郭X等诉至法院,要求郭X等连带赔偿40多万元。郭X收到应诉材料后委托刘智律师处理此案。刘智律师第一时间会见郭X,了解到事故当晚郭X因工友不适送医,将钥匙交未饮酒的郭B,郭B却擅自将车交醉酒的郭X,从而引发事故。
激烈庭审
庭审中,各方各执一词。原告及其他被告都将责任指向车主郭X,认为其疏于管理车辆应担责。郭X则辩称郭X有主观过错,郭B否认明知郭X醉酒称自己无责,原告坚持郭X担连带责任。面对复杂局面,刘智律师沉着应对,发表核心辩护意见,指出郭X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对车辆失去实际控制,且对事故无主观过错和客观行为关联,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XX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确认原告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原告自身承担20%责任,驾驶人郭X和车辆实际控制人郭B按比例赔偿,同时驳回原告对郭X的全部诉讼请求,郭X成功免除连带赔偿责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案件之外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刘智律师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他“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刘智律师凭借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和精准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结果。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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