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看似毫无胜算的借贷纠纷中,原告宋XX陷入了绝境。他手持一张形式简陋、身份信息缺失的借条,面对已故债务人夏XX继承人的强烈抗辩。被告不仅质疑借条真实性,还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正是杨友良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他是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经验丰富的民商事律师。
杨友良律师深知,要赢得这场官司,关键在于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和诉讼时效未过。他首先仔细研究了借条和相关证据。对于被告质疑借条的真实性,杨友良敏锐地抓住了关键。他知道,根据法律程序,如果被告对借条有异议,应在指定期限内申请鉴定。于是,他在法庭上明确指出这一点,要求被告按照程序行事。当被告未在指定期限内递交书面鉴定申请时,杨友良立刻抓住这个机会,强调应采信借条的真实性。
在证明款项交付方面,杨友良没有局限于银行转账或取现记录等常规证据。他结合原告提供的报警记录及搬迁交房凭证,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他指出,报警记录证明原告曾向夏XX催要借款,而搬迁交房凭证作为夏XX交给原告的物品,也从侧面反映了借款关系的存在。
对于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杨友良更是据理力争。他指出,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应当适用最长诉讼时效。而且,夏XX中途死亡,客观上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这一客观情况不应成为被告逃避还款责任的理由。在法庭上,杨友良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用严谨的逻辑和法律依据反驳被告的观点。
杨友良在办案时有一些独特的习惯。他在研究案件证据时,会反复阅读每一份材料,逐字逐句地分析其中的逻辑关系。他还习惯把合同和借条等关键文件读出声来,这样能更敏锐地发现其中的逻辑断层和漏洞。在会见当事人时,他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和肢体语言,以此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友良的观点,判决被告在继承夏XX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元及相应利息。这场历时八年的官司,以原告的胜诉告终。案件结束后,杨友良收到了原告送来的锦旗。他只是微笑着收下,然后又投入到下一个案件的准备中,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