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案件起因
2020年6月,中国证监会对某海洋产业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存在年报虚增虚减利润、公告虚假记载等多项违法事实。投资者吕XX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买入该公司股票,揭露日后卖出产生亏损。为维护权益,吕XX委托徐晓律师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索赔约3.5万元。徐晓律师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涉案标的规模大、主体多元且牵连广泛,法律适用需跨多领域专业知识。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徐晓律师团队全面分析案件。梳理证监会认定的虚假陈述事实,确定为诱多型虚假陈述。结合相关规定,协助原告整理关键证据,明确股票交易数量与金额。庭审中,被告提出诸多抗辩,主张原告大部分损失由非虚假陈述因素造成,仅愿在6.52%范围内赔偿。徐晓律师紧扣司法解释,强调虚假陈述与原告损失的因果关系,还引用平行案件的认定请求法院参照处理。
案件结果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存在因果关系,应获赔偿。法院采纳平行案件的相关认定,计算出原告损失合计116761.59元。考虑多种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30%,即35028.48元。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相关损失并承担受理费,原告其余请求被驳回。
案件之外的收获
此案是“扇贝事件”系列虚假陈述赔偿案之一,徐晓律师成功代理投资者胜诉。这再次证明,只要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损失有因果关系,上市公司就须担责。法院确定的30%赔偿比例,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裁判参考。徐晓律师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用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为投资者权益保护贡献力量。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