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对于杨X来说,是颇为烦心的一年。他雇佣的驾驶员汪X在工作中遭遇意外受伤,随后汪X一纸诉状将他和物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7035.3元。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杨X陷入了焦虑和无助之中,他深知这场官司的结果将对自己产生重大影响。在朋友的推荐下,杨X找到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
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百余件案件,深耕民商事领域,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六大核心业务。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逻辑著称,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在接手案件后,龚傲冬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雇主杨X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比例如何确定。原告主张杨X作为雇主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而龚傲冬律师则坚持雇主仅在其有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在庭审中,龚傲冬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2条的规定,有力地论证了杨X作为雇主并未在现场指挥超载行驶,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存在培训或管理上的重大过失,成功将杨X的责任比例控制在30%。同时,针对原告单方面委托的鉴定意见,龚傲冬律师指出其程序存在瑕疵,并依据鉴定规则变化,主张后续治疗费不应在本案中一并支付,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驳回了原告该项15000元的诉求。此外,龚傲冬律师还争取到杨X前期垫付的22634.57元医疗费在判决中被全额从赔偿额中扣减,避免了重复计算或无法抵扣的风险。对于原告主张的5000元精神抚慰金,龚傲冬律师结合案情进行抗辩,法院最终仅支持2000元,且由杨X与物流公司各半承担,进一步减轻了杨X的负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汪X自身存在较大过错,自担50%责任;杨X承担30%赔偿责任;物流公司承担20%赔偿责任。杨X最终支付总额为51316.39元,较原告最初索赔金额大幅降低约78.4%,成功为杨X减少了约18.6万元的赔偿压力。龚傲冬律师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精准划分过错责任,严格审查损失项目及证据,为当事人杨X争取到了最优的裁判结果,体现了他在民商事领域的深厚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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