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的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保了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可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开始推诿赔付,家属面临着巨大的难题。无奈之下,死者的近亲属找到了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王帅龙律师,希望他能帮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王帅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先系统地收集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就像一块块拼图,王律师把它们拼接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有了这个证据链,就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死者死因与交通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以及涉案车辆的保险投保情况,为索赔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在索赔过程中,被告和保险公司提出了各种抗辩。被告二称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保险公司A提出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保险公司B则要求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面对这些抗辩,王帅龙律师毫不畏惧。针对被告二的抗辩,他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合理界定了责任边界;对于保险公司A的抗辩,他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对于保险公司B的抗辩,他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
王帅龙律师还结合死者年龄、当地赔偿标准,逐项核算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明确总损失金额。依据事故主次责任,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确保责任划分合法合规,最大化维护了原告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
记住这几点: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等,这对后续索赔很关键。第二,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或对方提出不合理的抗辩,不要慌张,要找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面对交通事故这样的不幸时,我们可能会感到无助和迷茫。但王帅龙律师用他的专业和负责,为死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也让我们看到,在法律的保障下,正义终会到来。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王帅龙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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