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柳州的一个村庄里,同村同族且院落相邻的两家人,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场意外打破。20XX年X月的一个凌晨,被害人酒后返家,因被告人家中犬只吠叫,双方引发了激烈的口角,随后相约互殴。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两次以过肩摔将被害人摔倒,导致被害人头部着地。起初,被害人拒绝就医,然而最终却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在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并无犯罪前科,其家属也代为垫付了医疗费及丧葬费共计6.9万元,同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此时,案件当事人找到了广西野望律师事务所的谭忠秀律师。谭忠秀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系统扎实的专业学习让她有着严谨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她于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有13年的执业经验。在这13年里,她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做起,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2017年转型为社会专职律师后,继续深耕刑事辩护业务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刑事为主、民行兼顾”的综合专业优势。
作为本案的辩护人,谭忠秀律师在确认案件事实与罪名定性的基础上,围绕从轻从宽处罚的核心目标开展辩护。她重点提出被告人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家属积极赔偿并具明显悔罪表现。同时,她还指出本案系邻里琐事引发、双方相约互殴且被害人拒绝及时就医对死亡结果存在一定过错,请求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对被告人从轻量刑。
谭忠秀律师通过精准梳理全案从轻量刑情节,制定了务实可行的辩护策略,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前提下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与认罪认罚自愿性,结合法理与情理说服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谭忠秀律师提出的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存在过错等从轻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相较同类案件量刑显著从轻,实现了有效辩护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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