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取费标准新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工程监理费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情况下,工程规模越大,建设投资越多,计算监理费的百分比越小。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业主和工程监理企业均容易接受,也是国家制定监理取费标准的主要形式。采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确定计算监理费的基数。
监理取费标准新规是什么?

一、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

(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这种方法是按照工程规模的大小和所委托的监理工作的繁简,以建设工程投资的一定百分比来计算。一般情况下,工程规模越大,建设投资越多,计算监理费的百分比越小。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业主和工程监理企业均容易接受,也是国家制定监理取费标准的主要形式。采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确定计算监理费的基数和监理费用百分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较大型的技术改造工程所编制的工程的概(预)算就是初始计算监理费的基数。工程结算时,再按实际工程投资进行调整。当然,作为计算监理费基数的工程概(预)算仅限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部分。

(2)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这种方法是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实际工资为基数乘上一个系数而计算出来的。这个系数包括了应有的间接成本和税金、利润等。除了监理人员的工资之外,其他各项直接费用等均由业主另行支付。一般情况下,较少采用这种方法,因为在核定监理人员数量和监理人员的实际工资方面,业主与工程监理企业之间难以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

(3)按时计算法。这种方法是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计算时间的单位可以是小时,也可以是工作日或月),按照单位时间监理服务费来计算监理费的总额。单位时间的监理服务费一般是以工程监理企业员工的基本工资为基础,加上一定的管理费和利润(税前利润)。采用这种方法时,监理人员的差旅费、工作函电费、资料费以及试验和检验费、交通费等均由业主另行支付。按时计算方法主要适用于临时性的、短期的监理业务,或者不宜按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等其他方法计算监理费的监理业务。由于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程监理企业潜在效益的增加,因而,单位时间内监理费的标准比工程监理企业内部实际的标准要高得多。

二、内容构成

建设工程监理费由监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四部分构成。

1)直接成本。指监理企业履行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

2)间接成本。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

3)利润。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

4)税金。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在当今社会中,国家和各个企业也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在不断的开发和建设新项目,那么在建造的过程中也一定会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工程监理也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方面,也能提高工程的建造水平,同时也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收取监理费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监理取费标准新规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6****1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施工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34****490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17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783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财产转让代理费收取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争议引发的律师费用,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的合法报酬,收费方式可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区分,如计件收费、按价值比例收费或按时间收费等。双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合理支付律师费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2025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如下: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等。
45浏览 2024-09-27
最新监理取费标准
9.7w浏览2023-09-21
东湖区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会收取多少钱?
东湖区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对于无财产争议的案件,一般会收取在六千到一万元之间;如果是属于外地不涉及到财产的案件,所收取的标准不会低于二万;如果涉及到有财产的,那么就会按财产的比例来进行收取。
10w+浏览
法律顾问
甘肃最新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案件请律师,是分阶段的,甘肃律师收费标准是:1.侦查阶段:3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300元;2.审查起诉阶段: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400元。3.一审审理阶段: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600元。
17浏览 2024-09-07
2014新监狱减刑法规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14新监狱减刑法规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号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br/>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br/>(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在收到同级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br/>(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在收到同级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br/>(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br/>(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br/>第二条人民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br/>(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br/>(二)终审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br/>(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br/>(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br/>(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报请假释的,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人民检察院对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执行机关应当一并移送受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经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在三日内补送,逾期未补送的,不予立案。<br/>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限为五日。<br/>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br/>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br/>第一款所列情形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影响再犯罪的因素。执行机关以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减刑的,应当审查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涉及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的,应当审查该成果是否系罪犯在执行期间完成,并经有关主管机关确认。<br/>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br/>(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br/>(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br/>(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br/>(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br/>(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br/>(六)人民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br/>第七条人民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人民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br/>第八条开庭审理应当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人民确定的场所进行。有条件的人民可以采取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在社区执行刑罚的罪犯因重大立功被报请减刑的,可以在罪犯服刑地或者居住地开庭审理。<br/>第九条人民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和有必要参加庭审的其他人员,并于开庭三日前进行公告。<br/>第十条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二)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三)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四)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br/>(五)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br/>(六)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br/>(七)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br/>第十一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人员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可以向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证人、执行机关代表、检察人员提问。庭审过程中,检察人员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到庭,向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及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到庭,向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第十二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或者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提出申请的,可以宣布休庭。第十三条人民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能够当庭宣判的应当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可以择期宣判。第十四条人民书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就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或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第十五条人民书面审理减刑案件,可以提讯被报请减刑罪犯;书面审理假释案件,应当提讯被报请假释罪犯。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的,作出予以减刑、假释的裁定;(二)被报请减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但执行机关报请的减刑幅度不适当的,对减刑幅度作出相应调整后作出予以减刑的裁定;(三)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的,作出不予减刑、假释的裁定。在人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前,执行机关书面申请撤回减刑、假释建议的,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第十七条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写明罪犯原判和历次减刑情况,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减刑、假释的法律依据。裁定减刑的,应当注明刑期的起止时间;裁定假释的,应当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时间。裁定调整减刑幅度或者不予减刑、假释的,应当在裁定书中说明理由。第十八条人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第十九条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br/>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第二十一条人民发现本院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上级人民发现下级人民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也可以自行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406浏览
监理取费标准最新
10w+浏览2023-09-03
黄浦区八岁小孩抚养费收取标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黄浦区八岁小孩抚养费收取标准,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假释后重新收监为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假释,是正在服刑罪犯提前出狱的一种常见方式,但是,假释出狱并不代表罪犯已刑满释放,已经没事了。事实上,当出现法定情形时,罪犯仍有被重新收监的可能。那么哪些情况下,罪犯会被重新收监呢?罪犯会被重新收监的三大情形:罪犯被重新收监,实质就是撤销假释,而按刑法规定,撤销假释的情形具体有如下3种:<br/>1、再犯新罪。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br/>2、发现漏罪。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br/>3、违反假释考验期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br/>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27浏览
最新取保候审被收监吗
10w+浏览2023-09-17
最新取保候审再收监吗
10w+浏览2023-09-25
取保候审被收监吗最新
10w+浏览2023-09-1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监理取费标准新规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88****722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56****634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674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