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栋律师是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民商事案件。他始终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和娴熟的庭审技巧,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此次,王伟栋律师接手的张XX等与中国XX公司、中国XX公司、庄XX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就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事故引发赔偿纠纷
20XX年X月XX日5时许,被告庄XX驾驶闽C×××××号小型普通客车与黄XX拉行的二轮人力手拉板车碰撞,黄XX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XX县交警大队认定庄XX负主要责任,黄XX负次要责任。黄XX的配偶、子女作为原告,要求被告庄XX赔偿经济损失,同时要求被告平安XX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被告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庄XX称已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并付清款项,被告平安XX公司愿意承担部分赔偿,而被告XX公司则提出多项抗辩,其中包括不承担非医保费用的赔偿。此时,原告方陷入了赔偿金额能否足额获得的困境。
律师行动:挖掘关键证据
王伟栋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各方提供的证据。他发现被告XX公司提供了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条款,主张原告医疗费中的非医保费用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并申请非医保数额鉴定。王伟栋律师敏锐地注意到,被告庄XX称投保时XX公司并未对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其进行明确告知。于是,王伟栋律师紧紧围绕这一细节展开调查。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认为如果XX公司未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明确告知义务,该条款将不产生效力。
逻辑推导:排除其他可能
王伟栋律师进一步思考,若XX公司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那么其不承担非医保费用的主张可能成立。但经过对现有证据的分析,XX公司仅提供了保险条款,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了明确告知。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需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进行说明。XX公司显然未能满足这些条件,因此可以排除其不承担非医保费用的合理性。
案件走向:法院支持诉求
在庭审中,王伟栋律师将这一关键细节及逻辑推导清晰地呈现给法庭。被告XX公司在法院给予的3天举证期限内,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XX公司主张不承担非医保费用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同时,法院对原告诉求的各项损失进行了合理认定,判决被告平安XX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110000元,被告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371598.4元。原告看到王伟栋律师在案件中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从最初的焦虑不安转变为对律师的信任和感激。而被告XX公司在面对王伟栋律师出示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推导后,也只能接受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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