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对张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侦查完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时,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介入了案件。李鉴春律师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很擅长从侦查中找案件辩点。
李律师接手后,马上开展了系统性、针对性的辩护工作。他先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调取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梳理出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过程和时间节点,还原了事情的真实背景和因果关系。
接着,李律师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然没把部分设备用在约定工地,但他一直在搞实际工程经营,设备都用在了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上,没有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他离开时没清点告知,也没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更像是民事履约中的不当处置,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
然后,李律师明确刑民边界,认为这案子本质是合同履行中设备使用的争议,是债务清偿、合同违约等民事责任问题,应该走民事诉讼途径,不该上升为刑事犯罪。
最后,李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还附上工程合同、设备流转记录等证据线索,构建了“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让检察机关审慎审查案件定性。
检察机关审查后,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诉,市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如果遇到类似的刑民交叉案件,一定要及时找专业律师介入,律师能帮你厘清法律边界,区分民事违约和刑事犯罪。在面对刑事指控时,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鉴春律师执业十六年,承办过大量刑事案件,尤其在侵犯人身、财产等领域经验丰富。在近两年所办案件中,有多起实现了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适用缓刑、不起诉、撤销案件等良好效果。这次200多万合同诈骗案的成功辩护,再次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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