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马X身为某船舶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对接问题,联系李四按正确船舶参数重新制作带有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的证书。案发后,马X于2025年2月14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江苏南通柯枭冰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审查,为马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
深入阅卷,明确辩护方向
柯枭冰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们仔细查阅案卷,分析讨论案情,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还检索了大量参考案例。最终,柯律师与马X确定围绕“罪与非罪”“情节是否轻微”两大核心问题,制定分层辩护策略。柯律师有着5年执业经验,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是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从证据出发,论证罪与非罪
柯律师认为,马X未参与实施伪造印章的实行行为,其购买假证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存在争议。从法律条文来看,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明确区分了“伪造”“变造”和“买卖”三种行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仅规制伪造行为,将“购买”行为扩张解释为“伪造”行为,超出了文义涵摄范围。而且本案中马X所购买假证使用的印章均系李四重复使用,马X未参与先前的具体伪造行为。柯律师还通过检索,找到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作为参考,支持自己的观点。
考量情节,争取相对不起诉
即便检察院认为马X构成本罪或本罪共犯,柯律师也从情节方面进行辩护。他指出马X主观恶性小,伪造的证书未实际使用,未对印章主体的公示公信力造成实际损害。马X垫付证书费用且未获利,购买的证书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同时,马X涉案印章数量虽达4枚,但实务入罪标准是3枚,且应综合考虑多种情节评估社会危险性。此外,马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柯律师的意见,决定对马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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