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交易市场中,逾期交房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原告张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与屏南XX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约支付了购房款,然而被告却未在约定时间交房,且多年来始终未履行交房义务,公司还被吊销,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在这种复杂且棘手的情况下,张X委托了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冯从福律师始终以专业和责任服务客户。
面对本案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不利条件,冯从福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全面收集并固定了合同、付款凭证、预告登记、催告函及回执等证据,形成了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条。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庭上充分论证合同效力及违约金计算的合同依据。冯从福律师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成功使法院全面采信原告主张,按合同约定日万分之二标准支持违约金。
在违约金计算期间的处理上,冯从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尽管法院未支持“至实际交付日”,但他巧妙地让判决明确违约金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避免了因房屋长期无法交付导致违约金无限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同时保留了原告就判决生效后继续发生的违约损失另行起诉的权利,实现了阶段性胜诉。
冯从福律师不仅在庭审中表现出色,在判决后也为当事人考虑周全。他及时向当事人提示执行申请期限(二年)及被告可能无财产的风险,并建议在判决生效后尽快申请强制执行,争取参与分配或查找被告其他财产线索。此外,他还通过合理的诉讼策略,使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合计33972元全部由被告负担,最大程度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冯从福律师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还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其专业能力得到了主流媒体和官方的认可。在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他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赢得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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