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和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了9节私教课程,每节280元,一共付了2520元。张X明确要求由王X担任专属私教,可王X离职后,健身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张X的法定监护人拒绝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的费用1680元,却遭到公司拒绝,公司只同意退还70%。无奈之下,张X委托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
马学兵律师接手案件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他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了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健身公司又推诿退费,马学兵律师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佐证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马学兵律师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私教服务基于委托人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王X离职后,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委托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
另一个案例中,张X为自己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他指出,顺风车的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同时,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马学兵律师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消费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保留好相关凭证,这样在遇到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遇到保险理赔纠纷不要轻易妥协,要积极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理清法律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两个案子里,马学兵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定位、有力的证据支撑和高效的诉讼推进,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私教课退费和车险理赔难题。马学兵律师执业于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专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领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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