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设备租赁行业,当出现出租方操作人员失误导致承租方员工受伤的情况时,承租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能否向侵权方追偿,一直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在这起作业触电受伤追偿案中,劳务公司与养护公司就因此产生了纠纷。
20XX年X月,劳务公司因桥梁施工需要,与养护公司签订了《桥梁检测车租赁合同》。然而,20XX年X月,养护公司操作人员驾驶桥梁检测车作业时,未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致使劳务公司现场作业员工遭受高压电击重伤。事故发生后,劳务公司立即将员工送医救治,并全额垫付了457342.65元医疗费。该员工伤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五级,劳务公司依法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随后,劳务公司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向养护公司及车辆承保保险公司追偿垫付的医疗费,但养护公司与保险公司均拒绝赔付。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委托了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许青山律师提起诉讼。
许青山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拥有8年法律从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接案后,许青山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迅速抓住了案件的关键。他深知,要想为劳务公司成功追偿,就必须解决几个关键问题,即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是否有权向侵权方追偿医疗费、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是否存在操作失误以及受伤员工是否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青山律师首先依托租赁合同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积极收集和固定作业人员操作失误、触电受伤因果关系的证据。他通过对现场的勘查、相关人员的询问以及对合同条款的深入研究,找到了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养护公司操作人员存在操作失误,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同时,许青山律师还厘清了工伤保险责任与第三方侵权责任的并行关系,否定了被告“工伤保险覆盖即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
在保险赔付方面,许青山律师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保险公司以“车上人员免赔”为由拒绝赔付,但许青山律师并没有退缩。他凭借对保险法律的深入研究和多年的执业经验,成功将作业平台上的受伤员工认定为保险“第三者”,突破了保险公司的抗辩,为劳务公司争取到了保险直接赔付的机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受伤员工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内赔付;劳务公司垫付医疗费事实清楚,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劳务公司医疗费457342.65元,驳回劳务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养护公司承担。
许青山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执业态度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劳务公司全额追回了垫付的医疗费,全面维护了劳务公司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表现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也体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解决复杂法律问题时的能力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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