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黄XX与王XX合伙合同纠纷案中,就展现了一场精彩的法律博弈。
2024年9月,原告黄XX与被告王XX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黄XX出资18万元,由王XX代持云南XX公司10%股份。然而,在黄XX依约支付款项后,双方协商被告退还全部出资款,王XX仅退还了5万元,剩余13万元却迟迟未支付。后来黄XX发现该公司已被转让,多次催要剩余款项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13万元合伙款项、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律师费,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而被告王XX则辩称案涉为投资行为,公司经营亏损,应按比例结算,仅需退还部分款项。
此时,汤思骑律师接受黄XX的委托,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此案。汤思骑律师有着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他自2012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警察、昆明市市长秘书、政府法制部门核心岗位任职,积累了深厚的政务处理经验和行政法律实务能力。2024年加入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后,更是将多年政务工作经验与专业法律知识深度融合,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等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汤思骑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法院立案后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汤思骑律师围绕诉讼请求积极举证,而被告王XX提交了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单方制作的经营数据等证据。汤思骑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敏锐地指出这些证据与本案无关。果然,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后,对被告提交的这些证据不予采信。
法院审查证据后,确认了原被告签订代持协议、原告出资18万元、被告退还5万元、案涉公司股权已转让及原告为维权支出律师费5000元等事实。汤思骑律师抓住关键,引导法院就案涉款项性质、双方是否达成退款合意、款项支付及相关费用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评述。最终,法院明确双方已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合意。
20XX年X月XX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XX退还130000元;驳回原告黄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58元,由原告黄XX承担303元,被告王XX承担5755元;保全费3029元,由原告黄XX承担151元,被告王XX承担2878元;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这起案件中,汤思骑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成功地为委托人黄XX追回了13万合伙出资款,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在案件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争议焦点的有效引导,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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