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尤其是那些看似普通却暗藏玄机的案件,更考验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刘苗,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以“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执业理念,在多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2020年7月27日,郑X驾驶轿车载乘朱X与摩托车碰撞,造成朱X受伤。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且逃逸,郑X负次要责任,朱X无责任。朱X向一审法院起诉后获赔偿判决,但阳XXX公司不服上诉,主张仅承担70%赔偿责任、非医保用药不应赔付、护理费标准过高等。
面对保险公司的种种抗辩,刘苗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他是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这一身份让他对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他收集并整理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索赔证据链。在责任比例问题上,他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若仅按30%赔偿则受害人大部分损失无法弥补。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剩余损失,符合《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观点,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这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核心的把握,正是他多年理论与实践融合的体现。
在非医保用药问题上,刘苗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指出保险公司对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的主张应承担举证责任。因保险公司举证不能,法院支持了他的观点,使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全额支持。这一成果得益于他作为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对法律知识的深入钻研和对证据规则的熟练运用。
在护理费标准认定方面,他提供护工收费证明等资料,证明180元/天的标准合理,让法院采纳了该标准,为当事人多争取了数千元护理费。
另一起合同纠纷案同样体现了刘苗律师的专业能力。易X与易XX系兄弟,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易XX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主张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等。
刘苗律师作为易X的代理律师,系统梳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68平方米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多次、连续、一致的意思表示。他是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这种身份赋予他更强的逻辑思维和辩论能力。在庭审中,他针对易XX“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上诉理由,指出其已在前序协议中签字确认,并已实际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和禁止反言原则。同时,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主张协议系受胁迫签订的易XX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维护了易X的合法权益。
刘苗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这两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利益,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裁判参考,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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