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本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有时却被别有用心之人滥用。在胥X与某公司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中,被上诉人就使出了一系列令人意想不到的手段。被上诉人在明知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情况下,多次提起民事诉讼并错误保全上诉人银行账户。其申请诉前保全金额多次变更,从最初的万余元到最后一次起诉金额差异巨大,且使用诉前保全、撤诉、上诉、重复起诉等手段,将上诉人的银行账户冻结长达三年之久。
一审法院却未能客观查明案件事实,简单以被上诉人系依法行使法律赋予权利为由,判决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房开企业陷入了困境,不仅无端蒙受巨额损失,生产经营也陷入了停滞。
就在房开企业感到绝望之时,沙璇律师接手了此案。沙璇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院,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她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在民商事执行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二审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主张的财产损害赔偿应否支持。沙璇律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庭审技巧,当场瓦解对方论证。她指出,被上诉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虚构情况紧急的证明,未按规定时限提起诉讼,且坚决不接受用房屋查封置换冻结的银行账户,其行为明显属于滥用诉讼权利,主观上具有明显的过错。同时,一审法院以上诉人没有同时为欠付的工程款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准备充足资金为由,认为被上诉人对上诉人本案损失不具有过错,明显违背了正常的商业及市场逻辑。
面对沙璇律师的有力论证,被上诉人代理人显得有些慌乱。他们试图狡辩,但在沙璇律师的步步紧逼下,逐渐无言以对。最终,他们只能无奈地承认自己的行为存在一定问题。
然而,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沙璇律师并没有放弃。她告知房开企业,虽然目前案件的判决结果不理想,但他们仍保留着进一步维权的权利。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出现,他们可以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沙璇律师的这一安排,为房开企业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让他们在困境中看到了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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