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财产涉及继承时,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均等。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夫妻财产的法定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定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明确夫妻财产法定范围,有助于处理婚姻财产关系及纠纷。
三、夫妻财产的处置权究竟属于谁
夫妻财产处置权需区分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日常家事范围内,任何一方可单独决定财产处置,如购买日常用品等。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另一方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能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财产所有者有完全处置权。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所有者可自行决定如何处置,无需配偶同意。
当我们探讨夫妻财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哪个时,除了明确第一顺位继承人本身,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夫妻财产后,若涉及房产等大宗财产过户,可能会面临税务方面的问题。而且,若是在夫妻财产继承过程中,存在部分继承人对财产分配不满,就极易引发继承纠纷。如果您对夫妻财产继承中税务处理、继承纠纷如何解决等后续问题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清晰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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