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品案:迷雾中的辩护角力
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被告人杨X陷入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指控泥沼。2014年3月2日晚,冷XX、杨X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55克冰毒,次日凌晨杨X在王XX陪同下付款,最终毒品因掺杂等问题重量变为49.11克。这一系列复杂的交易过程,让杨X面临着严峻的法律责任。
樊梦怡律师作为杨X的辩护人,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分析中。她指出,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基于此,樊梦怡律师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这种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源于她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的深厚实务积淀。多年来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让她能够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中的关键信息,为当事人寻找有利的辩护点。
同时,樊梦怡律师还强调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予以考虑。在庭审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思路,有条不紊地阐述着自己的辩护观点。然而,法院认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过,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杨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离婚案:婚姻困局中的权益争取
在修水县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李XX陷入了婚姻破裂却难以证明感情完全破裂的困境。李XX与被告卢XX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后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诉请离婚,并要求婚生女由自己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3605元。而被告则辩称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
樊梦怡律师接受李XX的委托后,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她凭借丰富的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经验,这得益于她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的实践积累,为李XX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中,樊梦怡律师积极为李XX争取权益,详细阐述了原告在婚姻中的遭遇和诉求。然而,法院认为原、被告曾都有过婚姻,现重新组建家庭并生育了女儿,应珍惜重建的家庭,且原告未提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最终驳回了原告李XX离婚的诉讼请求。
落幕与回响
这两起案件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樊梦怡律师始终坚守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她身兼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多重职务,这些身份让她既能精准把握司法实践导向,又能深入了解行业需求。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思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精准、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每一次在法庭上的据理力争,都是她对法律信仰的坚守,也是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守护正义、服务群众”的执业初心,成为了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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