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说说杨XX的案子。2012年2月到2021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公开宣传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从业务员一路做到事业部副总裁,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他退缴了500万元。
杨XX家属找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前,陈律师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经审理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不过鉴于他是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再看行XX的案子。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有专业操盘手,可提供外汇交易技术服务,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了解行XX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性。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陈律师提出行XX是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然而,法院认定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对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最终判处无期徒刑。
最后是张X的案子。张X酒后划车,损失九千余元,他赔偿了受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就帮张X全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陈律师和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是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虽有毁损财物行为,但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
第二,在犯罪后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罚。
第三,即使是看似轻微的违法行为,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要时刻保持法律意识。
这三起案子告诉我们,在刑事犯罪面前,专业的法律辩护至关重要。在这些案子里,陈晓伟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张X的案子中,他准确抓住案件关键,为张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展现了他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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