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XX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谢X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的案件中,龙成律师最终让法院在检察院建议量刑幅度内作出判决。这一结果看似中规中矩,但考虑到谢X是累犯这一不利因素,实则是一次成功的辩护。
谢X曾于2018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此次又参与打斗造成对方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累犯应从重处罚。然而,龙成律师没有被这一不利因素吓倒,而是开始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要在这种困境中找到辩点,需要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龙成从200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1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这种大量的案件处理经验,让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中的关键信息。他发现谢X具有多个从轻处罚的情节。谢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构成了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他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签署了具结书,属于认罪认罚;并且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书面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为了让这些从轻情节在法庭上得到充分的考量,龙成律师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核心要点构建了辩护逻辑。他提出谢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虽然未被法院采纳,但为法庭全面考量其作用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针对谢X累犯的不利情节,龙成律师重点强调其事后积极悔罪的表现,平衡了从重与从轻情节的量刑影响。
在另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龙成律师为被告B进行辩护。被告B同样是累犯,而案件中的四名被告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龙成律师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精准挖掘了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他深知在累犯从重处罚的前提下,只有充分利用这些从轻情节,才能为被告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空间。
龙成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有近五年的工作阅历,这使他深谙政务运行与制度逻辑,锤炼出严谨、务实、高效的职业风格。在处理这些案件时,这种职业风格让他能够有条不紊地协助被告人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为刑事从轻处罚创造关键条件。同时,他结合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针对不同被告人的前科、参与程度等差异,制定个性化辩护方案,在共同犯罪中清晰界定各被告人的行为作用,确保量刑结果客观公正。
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被告A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此次又酒后驾驶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龙成律师依旧精准梳理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向法庭充分论证被告A的悔罪态度与社会危害性降低,为适用缓刑奠定基础。最终,法院判处被告A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实现了对被告人的从宽处理,避免了实际羁押。
这些案件判决后,虽然当事人得到了相应的判决结果,但案件留下的痕迹还在。对于被害人来说,伤害已经造成,即便得到了赔偿和道歉,伤痛也难以完全抚平;对于被告人来说,经历了这场官司,他们的人生也发生了改变。而龙成律师,还将继续面对新的案件,运用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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