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年8月31日,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了《委托合同》,负责该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合同总价208万多。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签合同后付50万,剩下158万多在“通气点火前”付清。
后来房地产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在当地政府部门协调下,于20年9月1日签了《补充协议》。协议变更了付款方式,用三期项目的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还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可到日子了,房地产公司还是没足额付款,起诉前还欠110万本金和违约金。天然气公司慌了,这钱要不回来可怎么办。
天然气公司经人介绍,找到了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和赵X律师。黄明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承办过超100件刑事民商事案件。
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这个关键细节。这确认书能清楚证明欠款金额,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律师制定了策略。他们梳理银行流水,和被告当庭对账,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对于违约金,律师指出《补充协议》没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责任,原合同违约金标准有约定背景。同时,律师也考虑到法院可能会调整违约金标准,核心目标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
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说偿付困难,还对高额违约金有异议。律师拿出银行流水和《往来款项确认书》,让欠款事实无可辩驳。法院经审理,全额支持了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对于违约金,法院认为《补充协议》变更了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酌情裁定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天然气公司的人听到判决结果,紧张的心终于放下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合同和补充协议时,明确违约责任和付款方式。第二,交易过程中保留好银行流水、确认书等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合同得把条款写清楚,保留好证据,合法权益才能有保障。在这个案子里,黄明和赵X律师精准把握核心,娴熟运用证据规则,为天然气公司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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