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眼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丁XX与被告王X因货款问题对簿公堂。原被告均从事眼镜相关业务,2024年6月至11月,原告按被告需求供应镜架等产品。2025年6月,被告出具欠条确认欠货款116899元,约定每月还款1-2万元,然而之后仅支付27000元,尚欠89899元未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丁XX委托了张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张琪律师执业于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疑难复杂案件处理方面经验丰富。此次在眼镜买卖合同纠纷中,张琪律师和实习律师杨XX一同为原告代理。
法院于2025年12月立案受理此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张琪律师协助原告举证欠条,以此证实欠款事实及金额。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仅辩称已积极付款。张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清晰地向法庭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使得法院能够结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查明案件真相。
张琪律师深知在这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常常面临着证据收集困难、法律程序复杂等痛点。在本案中,虽然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但仍可能存在拖延付款等情况。张琪律师从专业角度出发,通过有效的举证和清晰的法律阐述,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丁XX货款89899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2025年12月18日起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044元由被告负担。
张琪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还办理了大量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民事案件方面,如陈某诉上海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入选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指导案例;戴某某诉陆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调查获取男方出轨等证据后,帮助戴某某分得70%的夫妻共同财产等。在刑事案件方面,也有众多成功案例,像汤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经辩护获得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等。
张琪律师始终秉持“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符合高标准的专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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