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通慧律师事务所的吴绍俊律师代理了多起不同类型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涉及买卖合同、刑事犯罪、委托合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等多个领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就货款偿还问题存在争议。我方当事人作为农资经销主体,与被告建立多年供货合作关系,被告长期以假名签署欠款凭证与收货单据,拖欠多笔货款未付。一审阶段,被告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提出抗辩,法院采信该意见,判决驳回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求。在涉嫌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案件中,当事人系某进出口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公安机关认定在代理进口业务过程中,将海关缴款书提供给他人用于抵扣税款,涉及税额超44万元,非法获利8000余元。在委托合同纠纷案中,委托人因协助教育咨询公司代收学员入学服务费用,被付款方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33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某保险公司长春XX公司曾就案涉交通事故理赔款提起代位求偿诉讼,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且未上诉、再审被拒,后又以“补强支付凭证”为由再次起诉。
接受委托后,吴绍俊律师结合自身多年执业经验,对每个案件都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处理。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他精准抓住案件核心争议,从破解时效抗辩核心和固定欠款事实证据两大关键维度展开突破。在刑事犯罪案件中,他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进行证据审查、程序辩护和法律论证。在委托合同纠纷案中,他全面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锁定刑事线索,提出抗辩核心,并在庭审中精准论证,适用法律依据。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他精准梳理案情,紧扣法律依据,强化上诉逻辑,严谨庭审抗辩。
最终,各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二审法院采纳吴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偿还全部认定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按比例承担。在刑事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采纳吴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对当事人及涉案企业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的刑事追诉程序终结。在委托合同纠纷案中,法院经审理采纳吴律师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起诉,案件受理费全额退还原告,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二审法院采纳吴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本案构成重复起诉,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起诉,一、二审诉讼费用均予以退回。
吴绍俊律师秉持“奉业以敬、致法以专”的执业理念,提醒大家,在遇到不同类型纠纷时,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在买卖合同中,要核查交易主体信息;在刑事犯罪案件中,要重视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在委托合同纠纷中,要明确合同主体和行为性质;在保险代位求偿纠纷中,要关注程序权利,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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