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金融犯罪频发的当下,许多人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而面临法律的制裁。被告人LX在湖南A公司工作期间,参与以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涉案金额巨大,被公诉机关指控。面对可能的实刑判决,LX及其家属陷入了困境,此时,他们将希望寄托在了株洲地区的张双意律师身上。
张双意律师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她深知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涉案金额的准确认定是关键。她全面阅卷,仔细核对每一份证据,对审计报告金额提出异议。她指出部分挂单、未获利及非本人业绩不应计入涉案金额,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最终法院依法核减涉案金额为XXX万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张双意律师还精准锁定了从犯和自首两大法定从宽情节。她提出LX系普通业务员,受公司安排开展业务,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L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这两个情节的认定,为LX的从轻处罚提供了有力依据。
为了进一步争取从轻处罚,张双意律师指导L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万元,展现出明确的认罪悔罪态度。同时,她建议适用缓刑,强调LX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较低、无前科、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L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XX万元全部追缴,发还集资参与人;LX无需羁押服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张双意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她通过证据质证、金额核减、情节认定、退赃协调等全流程工作,为当事人构建了完整的从轻辩护体系。她的努力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权益,也兼顾了被害人利益与社会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多年来,张双意律师凭借稳定可靠的辩护效果、高度负责的执业操守,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的认可。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形象,为同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辩护思路,彰显了刑事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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