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女士曾于2024年8月起诉离婚被驳回,再次起诉时虽与被告持续分居满一年,但缺乏有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且担心在子女抚养和抚养费问题上难以达成理想结果。2025年,杨女士找到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的李伟玲律师寻求帮助。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比约40%,有着丰富的婚姻纠纷处理经验。面对杨女士的困境,李伟玲律师决定先从收集双方分居证据和了解子女意愿入手。
距离法院审理期限还剩20天。第1天,李伟玲律师完成委托手续,立即开始梳理杨女士提供的各种资料,标注出与分居相关的关键信息。第2天,李伟玲律师前往杨女士居住的社区,开具了双方分居的证明材料。第3天,李伟玲律师联系了杨女士和被告的几位共同朋友,获取了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且持续分居的证人证言。第4天,李伟玲律师与杨女士的两个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意愿,并取得了愿意跟随父亲生活的书面材料。第5-10天,李伟玲律师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类,同时研究《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第11-15天,李伟玲律师多次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阐述原告的诉求和依据。第16-19天,李伟玲律师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反驳意见准备应对方案。第20天,庭审中,李伟玲律师准确把握离婚案件二次起诉的法律要点,充分运用《民法典》关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成功推动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同时,通过提交的子女意愿材料,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低的抚养费负担。
2026年,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原告享有探望权,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虽然本案已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但李伟玲律师提醒杨女士,若后续在子女探望权行使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她会为杨女士提供持续的法律支持。这一安排为杨女士保留了应对后续可能出现问题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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