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韩XX只是一名烟台市某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在2022年5月19日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当时被告李XX驾驶车辆超速行驶,与韩XX父亲骑行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导致韩XX受伤。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韩XX及其法定代理人郑XX陷入了无助之中。他们不仅要承受韩XX身体伤痛带来的折磨,还要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和繁琐的索赔程序。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让他们在维权的道路上举步维艰。
2023年,宋晓律师接受韩XX法定代理人郑XX的委托介入此案。宋晓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他注意到交警部门已认定被告李XX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韩XX无责任,且李XX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基于此,宋晓律师制定了明确的维权策略,即要求两被告赔偿韩XX各项损失共计231001.27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多项费用,并明确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剩余损失由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宋晓律师积极收集和整理证据。他收集了韩XX的医疗费用清单、病历、鉴定报告等相关材料,以证明韩XX的实际损失。同时,他还对事故现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宋晓律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他指出被告李XX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且行经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减速,存在较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宋晓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类似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遇到一些程序上的问题,比如证据的提交期限等,他凭借过往经验,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证据能够顺利提交。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李XX存在较大过错,案外人韩XX也存在一定过错,酌情确定由被告方对原告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承担80%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先行赔付。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韩XX各项损失合计173931.62元,驳回了原告对被告李XX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宋晓律师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始终秉持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韩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帮助韩XX及其法定代理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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