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上诉案中,马XX因不服一审判决,委托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提起上诉。马XX与丁XX曾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一审判决虽判定婚生女随马XX生活,但未判决丁XX支付抚养费,还要求马XX返还彩礼款,马XX认为一审事实认定错误,遂提出三项核心上诉请求。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1201810055173,是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也是该所刑事辩护业务战略发展负责人以及“法正”律师业务精英团队创始人、负责人。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
接受委托后,张志来律师立即全面梳理一审案件材料。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上诉案件中,常常面临信息不对称、难以精准把握上诉要点等困境。张志来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结合《民法典》及彩礼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围绕抚养费主张的事实依据、彩礼性质及返还的法定条件展开专业分析。他精准研判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抚养费、彩礼返还这两大核心争议点,为委托人拟定了清晰、合法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为案件的有效推进奠定了基础。
为了夯实上诉依据,张志来律师围绕“抚养费应支付”“彩礼无需返还”的上诉核心,全面收集双方婚姻存续证明、子女抚养现状、彩礼组成及实际使用凭证、对方收入状况等相关证据。他清晰区分彩礼与补偿款、赠予款的性质,充分论证上诉主张的事实依据,让调解协商和法院审理有了明确的证据支撑。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张志来律师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核心争议,同时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在法院的主持下参与调解协商。他充分发挥专业谈判与沟通能力,始终坚守委托人的核心利益,即保障婚生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正常支付。同时,就彩礼返还问题与对方达成合理的协商方案。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张志来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其在婚姻家事纠纷领域的专业办案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他深耕该领域,熟悉离婚纠纷的一审、二审审理规则及调解技巧,面对一审判决的不合理之处,能够精准抓住上诉要点,熟练运用二审诉讼程序,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既为委托人节省了诉讼时间和精力成本,又实现了维权诉求。同时,他始终将子女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了单亲母亲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服务的温度与专业。张志来律师凭借其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温度、有力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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