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债权追偿案件中,复杂的债权转让链条和被告失联缺席往往让债权人头疼不已。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们委托乐迪律师为其维权。
事情源于被告张X通过“某金融APP”借款逾期不还。2024年2月1日,张X与某消费金融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22000元,年利率8.5%,分12期等额本息还款。同时,他与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提供担保服务协议,由担保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然而,借款发放后,张X仅按期偿还了六期贷款本息,自2024年4月起开始逾期。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担保公司依约履行担保责任,代张X向消费金融公司偿还了剩余款项共计11435.34元。此后,债权多次转让,最终原告公司依法取得追偿权。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乐迪律师首先要做的是理清复杂债权转让链条。本案债权先后经过“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公司XX公司原告公司”四次转让,涉及多份协议。乐迪律师系统梳理了每一环节的法律关系、协议效力及转让通知送达情况,确保原告公司的债权人主体资格无瑕疵。这一步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接着,乐迪律师开始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他组织并提交了个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服务协议等全套证据,形成闭合证据链。有了这些证据,就像给案件加上了坚固的铠甲,为法院支持原告诉请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资金占用费的主张上,乐迪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判断与庭审应变能力。依据提供担保服务协议约定,他原主张按每日万分之五(年化约18.25%)的标准计算资金占用费,但庭审中主动调整为按LPR四倍(年化约13.4%)主张。这样既符合法律关于资金占用费的上限规定,也为法院最终部分支持(调整为LPR标准)预留了空间。
对于律师费的争取,乐迪律师也毫不含糊。他准确援引提供担保服务协议中关于“乙方为追偿、催收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的约定,并结合委托代理合同及发票,成功说服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700元。
而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乐迪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院清晰陈述事实、出示完整证据。他知道,在被告放弃抗辩的情况下,只要自己把证据和事实讲清楚,就能促使法院依法作出有利于原告的缺席判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均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还款,担保公司代偿后依法取得追偿权,债权转让协议也合法有效,原告公司依法取得对被告的追偿权。在资金占用费方面,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LPR四倍标准过高,调整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对于律师费,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是,被告张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公司代偿款11435.34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公司支付律师费700元;驳回原告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4元、保全费120元,均由被告张X负担。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遇到类似的金融债权追偿问题时,首先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证据。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就像这起案件中的乐迪律师,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专业的策略,为资管公司成功追回了代偿款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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