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原告黄XX与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有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一直拖欠。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
核心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争议焦点一: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贷关系真实存在。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未发表意见。法院经审理认定,虽然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
争议焦点二:欠款金额的确定
原告主张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要求被告偿还。法院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认定被告欠款金额为549000元。
争议焦点三:被告是否应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原告认为被告拒不还款,导致其通过诉讼维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应由被告承担。法院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了诉讼的发生,最终判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大家千万要谨慎。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他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如果遇到对方拖欠还款的情况,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起套贷出借的借贷纠纷案件中,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依然支持原告追回54.9万元本息的诉求,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沈杰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他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江苏大学法学的教育背景,让他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通过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事实,协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最终帮助原告成功追回欠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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