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在2023年11月两次向市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调查并作出处罚。
2023年12月,卫健委答复已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处罚。家属在2024年1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觉得处罚未涵盖所有涉事违法行为,便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未通知家属到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可没想到,卫健委重新调查后,在2024年4月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是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同样的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和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一样。
家属觉得卫健委在复议机关明确指出应查处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也没体现行政处罚的惩戒与教育功能。于是,家属委托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杨向东律师团队再次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杨律师团队接手后,没有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已认定卫生室“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具有法律效力,卫健委重新调查时应核查并处理,不能回避。
同时,团队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是独立违法行为。“书写病历”和“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是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第二次处罚只处理前者,属于“选择性执法”,没贯彻条例立法宗旨。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栽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一是遇到医疗纠纷,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像病历、现场实物等。二是对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有异议,要及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杨向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行政复议领域承办案件达20件。在这起复杂的医疗纠纷行政处罚争议案件中,他和团队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制定清晰的代理策略,充分展现了他在行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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