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3月,XX公司和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了装修承包合同,把远金方商业广场部分装修工程包给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又让尹某某去施工商场办公区及卫生间等配套区域。工程结束,结算下来一共568755.9元,可尹某某只拿到40万,剩下的怎么也要不来。于是,尹某某把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及案外人张X都告了,要求他们一起承担剩下的工程款、利息和律师费。
被告公司觉得这事儿问题不大,他们觉得尹某某就是个授权代表,不是实际施工人,双方又没分包或承揽关系,尹某某没资格跟他们要工程款。可没想到,起诉一出来,他们还是慌了,自己处理又没头绪,不知道咋应对这场官司,心里头反复想不通咋就成被告了。
后来,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的李耀贤律师。李律师执业以来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经验丰富。
李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关键细节。原来,案涉装修工程实际是尹某某组织施工、垫付费用,他才是实际施工人。而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XX公司签的《装修承包合同》是事后为了结算补签的,尹某某没装修资质,是借用被告公司的资质签的合同,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有了这个关键发现,李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收集尹某某施工组织和费用垫付的证据,还调出合同补签的相关记录。在法庭上,李律师清晰陈述被告公司和尹某某只是授权代表关系,不是合同相对方,否定了原告“工程分包关系”的核心主张。针对原告要求被告公司承担律师费、张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李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充分论证。
庭审中,双方争论很激烈。原告坚持被告们得一起还钱,被告公司则强调自己不该担责。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和XX公司共同向尹某某支付工程款168755.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了原告要求张X承担连带责任及支付律师费的诉求。被告公司一开始特别紧张,听到判决结果后,长出了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第一,装修施工最好签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二,保留好施工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凭证。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装修工程里资质借用、合同签订都得合规。在这个案子里,李耀贤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抓住合同补签和资质借用的关键细节,为被告减轻了责任,在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展现了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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